物业服务企业怎样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 国泰民生评估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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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马某前往某公寓南栋二楼的餐厅用餐。因该公寓大楼一楼大厅左侧仅有的一个独立承重立柱外围的瓷砖松动,某保健公司正在搭架拆除维修中(无隔离措施),地面洒落着维修处理的瓷砖碎片。事发时,马某为走近路,拟从左侧穿行至电梯口,途经该立柱左侧时未注意大厅地面至电梯口存在台阶(电梯口地面低于一楼大厅左侧地面,高度差大约5厘米)及地面瓷砖碎片,不慎摔倒受伤,后送至医院救治。

因赔付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马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某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权限内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马某自身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较大过错,自行承担50%的责任。某保健公司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与马某摔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某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涉案场所的物业服务单位和管理者,有义务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在从承重立柱左侧穿行至电梯口这一段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某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警示标志, 也未对某保健公司的装修行为进行规范,对马某的受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某保健公司在维修承重立柱时未确保施工安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或放置警示标志,在移除承重立柱左侧的宣传海报架时亦未通知某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马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马某自己在通行时疏忽大意未注意地面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自身摔倒亦负有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国泰指引

作为管理人的物业服务企业须证明自身已履行管理职责,才能以此为由主张减轻或减免责任,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需在临时施工时做好以下几点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审核,提前通知。如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则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等文件,核实相关施工人员持证情况(如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赔偿条款及违规处罚措施,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工程保险。如由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进行施工,也需要审核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如围挡设置、高空防坠网、临时用电规范等,划定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识。提前 3—5 天在公告栏、业主群发布施工通知,说明施工时间、区域及安全注意事项。

(2)加强巡查,重点监管。每日对施工区域至少巡查 2 次,重点检查:施工人员施工是否规范;材料堆放是否占用消防通道; 电焊等明火作业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围挡、警示标识是否完好等, 发现违规行为,如无证操作、私拆围挡、拆除警示标识,立即叫停施工, 留存照片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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