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北京市住宅区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政策解读”回复

作者: 国泰民生评估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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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出台的目的?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推进临时管理规约制定内容的规范化,经过基层实践检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等环节,正式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旨在充分发挥规范引导作用的同时,有效减少业主和建设单位、业主和业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等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多个业主组成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非住宅区可以参照使用。

三、《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明确的建设单位等主体的要求?

(一)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部分,由建设单位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建设单位、业主、物业使用人等主体遵守相关约定。

(三)重点明确:业主行使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业主对于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业主间矛盾纠纷的调处方式等内容。

四、《临时管理规约》签字后的生效和终止时间?

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自物业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共同决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起终止。

五、《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施行日期?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制定规范>和<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发〔2010〕6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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