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但空置房的物业费能不能优惠、优惠多少,部分省市有不同的规定。
例如,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2019年1月发布的《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列出了房子长期空置时,物业该咋收费给出了选项:业主长期空置物业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双方在按约定履行房屋空置手续且空置时限符合规定的,可按规定打折收取物业费。
具体说,空置房的物业费能不能优惠?优惠多少?一看政策,有政策,按政策规定执行;二协商,没政策,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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