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篇(一)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委会?

作者: 国泰民生评估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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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委会:全称为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解析

业主是小区物业的真正所有权人,也是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在小区的共建、共治、共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业主行使共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的法定方式就是成立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小区重大事项,实现对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决定和管理,最终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因此,业主大会在业主自治方面的地位很高,能够决定小区里大部分的事情。

但是,业主大会形成决议需要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法定标准为“双三分之二”,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部分事项需要“双四分之三”),要凑齐人数很麻烦,所以业主大会基本只管特别大的事情。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大会通过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进行设定并授权管理,日常当中小的事情就交给了业主委员会来处理,实现日常生活中的业主自治。

结论

总体而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对内可以调整业主的一些不恰当行为、制定管理规约等,比如针对个别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对外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可以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可以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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