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怎样做好小区电动车停放管理?
案情简介
业主付某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单元电动停车棚时,因停车棚发生火灾,导致其停放于停车棚内的电动车被烧毁,事后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邹某电动车锂电池故障爆燃引发火灾。
法院认为,某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已经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职,故该物业服务企业无需担责。另根据消防救援大队认定的起火原因,判令邹某对付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是邹某所有的电动车锂离子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且邹某在受领相应《火灾事故认定书》后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的行为,应当视为对起火原因的认可。且邹某作为该电动车的所有权人,对车辆存在的故障及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排除,疏于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此次 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某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消防救援,在单元门口安装了相应消防设施,日常也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巡逻,其作为物业管理人已采取合理措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无需因此承担责任。
国泰指引
随着科学技术的更新与发展,电动车成为人民群众频繁使用的交通工具,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参考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做好小区的电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应专门设置电动车的停放区域,配备相应的监控和消防设施,确保停放安全。同时物业应在管理区域内设置足够业主使用的充电桩,充电桩应当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以上能有效避免业主私拉电线和室内充电的行为。
(2)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电动车管理制度并明确告知业主,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向业主宣传电动车安全使用知识。
(4)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增加巡逻频次,加强对车棚和充电桩的巡视,发生危险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